船员教育和培训相关法规

船员培训中心基本情况介绍

发布时间:2012-01-10  浏览次数:

船员培训中心基本情况介绍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2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培养应用型高等技术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在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办的全国重点中专学校---集美水产学校的办学基础上组建的。曾名高级集美水产航海学校,是我国最早培育航海、水产技术人才的摇篮之一。学院设有思明和翔安两个校区,占地732亩,总建筑面积17.3万平方米。设有航海技术系、信息技术系、工商管理系、生物技术系、机电工程系、基础部等五个系一个部,有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航运业务管理、海洋技术等32个专业,在校生近9000人。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是建校以来的传统与骨干专业,师资力量比较雄厚、办学基础比较扎实。2001年4月学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建立质量体系,同年6月18日开始实施。2008年12月,学院新增海船甲类两年制船员适任培训项目通过海事局资质验收。建校90多年来,学院为国家培养的6000余名海上专业毕业生分布在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和东南亚各大航运公司,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此外,学院还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远洋渔业培训中心二级网点和渔船“四小证”培训中心。学院已成为国内外船员、各类水产技术人才的培养和继续教育的基地。200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生效后,我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筹备小组,严格遵照“规则”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011年11月19日,顺利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签发的船员培训许可证。学院把争创船员培训品牌放在争创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进程中非常重要的战略位置,注重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海洋特色,以实施“新规则”实施为契机,更加突出能力建设,累计投入700万元采购新规则所需的设施设备,改善实验实训场所,努力实现船员培训“硬件”完善和升级。学院大力推进师资队伍建设,采取各种有力举措,通过外引内培,着力造就一支业务过硬、技能精湛、师德高尚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学院按照规定合理设置机构和配备管理人员,提高教学管理的运行效率。购置了一批船员教育和培训法律法规、通过培训和学习,切实提高了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根据新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学院质管部门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质量体系文件进行研讨和修订,使文件体系更加规范,职责分工更加明确,为学院船员教育和培训在更高水平上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2年1月5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确定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学校为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闽高教2011124号),我院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既是对我院办学的肯定,同时也要求学院要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和实训教学条件建设,加强教师队伍素质建设,力争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辐射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切实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2006年根据农业部2006年22号文“关于开放对台渔工文件精神”,我校向农业部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局申请成立“对台渔工培训机构”经农业部2007年第905号公告批准我校为对台渔工基本技能培训机构。2011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正式授予我院全国第一批海洋渔业船员一级培训机构(2011年第1号文件)。2011年4月份,我院顺利举办了第一期全国渔业船舶检验人员上岗资格培训班,并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好评。



网站备案:闽ICP备05012398号 Copyright © 2008-2009 WWW.XMOC.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维网科技